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6)苏0404执166号牟某、刘某:关于刘某申请执行牟某离婚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5)钟民初字第0801号民事调解书第三项调解协议,执行案号为(2016)苏0404执166号。经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已实际收到执行款人民币40000元,现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
审判员 钱金华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书记员 姜 晏联系电话:05198390****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
166牟某离婚纠纷执行通知书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6)苏0404执166号牟某、刘某:关于刘某申请执行牟某离婚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5)钟民初字第0801号民事调解书第三项调解协议,执行案号为(2016)苏0404执166号。经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已实际收到执行款人民币40000元,现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
审判员 钱金华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书记员 姜 晏联系电话:05198390****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