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皖0121执461-1号
申请执行人:李昌敏,女,1973年2月14日生,汉族,住安徽省长丰县,
被执行人:安徽九亿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住址机构代码58152778-2。
法定代表人:方磊,总经理。申请执行人李昌敏、周清、陈美、吴晓丽、王洁、李兰香黄莉、李玉芬与被执行人安徽九亿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长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安徽九亿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冻结被执行人安徽九亿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在银行存款人民币8882元。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代理
审判员 谈龙双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书 记 员 赵 伟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