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豫0825民初587号原告张存庄。被告郑占。本院在审理原告张存庄诉被告郑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张存庄在收到本院预交案件受理费通知后,在本院指定期限内未交纳案件受理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周长军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张艳辉 来源:
张存庄与郑占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豫0825民初587号原告张存庄。被告郑占。本院在审理原告张存庄诉被告郑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张存庄在收到本院预交案件受理费通知后,在本院指定期限内未交纳案件受理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周长军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张艳辉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