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5)龙执字第1058号 申请执行人李秀琴,女,汉族。 被执行人安阳红岩铁合金有限公司,地址龙泉镇平吉。 法定代表人陈太平,系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李秀琴申请执行安阳红岩铁合金有限公司养老保险待遇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同意延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 中止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2015)龙东民初字第277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在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郭洪波
代理
审判员 刘卫东
代理
审判员 毛俊国
二〇一六年四月一日 代理
书记员 闫淑娇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