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呈执字第925号申请执行人舒天财,男,汉族,1981年10月16日生。住四川省富顺县。
被执行人:云南天顺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住址:云南省昆明经开区信息产业基地凌源路150号。
法定代表人:刘周贵。机构代码:683663347。申请执行人舒天财与被执行人云南天顺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仲裁委员会于2015年8月31日作出的昆经开劳人仲字(2015)第469号仲裁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云南天顺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应偿还申请执行人案款人民币46458.00元。被执行人到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5年10月20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执行。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云南天顺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案款46458.00元现暂不具备执行条件。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2015)呈执字第925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如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雷保华
二〇一六年四月一日
书记员 张恒硕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