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周宁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闽0925民初151号原告陈翔明,男,汉族,福建省周宁县人,住福建省周宁县。被告黄仕海,男,汉族,福建省周宁县人,住福建省周宁县。被告陈翔英,女,汉族,福建省周宁县人,住福建省周宁县。本院在审理原告陈翔明与被告陈翔英、黄仕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由于原告陈翔明未及时预交诉讼费,也未向本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陈翔明自动撤诉处理。
审判员 周华长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
书记员 肖 红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