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豫0526执528号申请执行人候民聚,男,1964年8月11日生。被执行人穆艳华,男,1982年5月3日生。本院在执行候民聚申请执行穆艳华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穆艳华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滑县人民法院(2015)滑万民初字第198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索忠伟
审判员 杨建峰
审判员 范 冰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王金波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