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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瑶民一字第06130号

徐应敏与张雪玲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3-09
公开日期
2016-03-30
所属地区
合肥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裁判文书全文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瑶民一字第06130号本院于2016年2月25日对原告徐应敏与被告张雪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15)瑶民一初字第06130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以补正,现

裁定如下:将判决书第4页落款日期“

二0一五年二月二十五日”补正为“

二0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代理

审判员  王文慧

二〇一六年三月九日

书 记 员  肖 雅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