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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吉2426执22号

安图县温源供热有限公司与薛建冰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安图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2-28
公开日期
2016-12-21
所属地区
安图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吉2426执22号申请执行人安图县温源供热有限公司,所在地安图县。被执行人薛建冰,男,1967年12月8日出生,汉族,教师,现住安图县。申请执行人安图县温源供热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薛建冰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安图县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15日作出的(2015)安民初字第64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安图县温源供热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1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2097元。本案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薛建冰主动到本院交纳了执行款2097元,并承担了申请执行费50元。(2015)安民初字第64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被执行人薛建冰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6)吉2426执22号申请执行人安图县温源供热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薛建冰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完毕。

审判员  丁元利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黄美兰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