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辽1224执246号申请执行人王某某,男,1991年7月28日生,汉族,农民,住昌图县。被执行人周某,男,1968年9月18日生,汉族,农民,住昌图县。本院在执行王某某与周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故暂终结本案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款(六)项之规定:终结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昌民一初字第02492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执行员 张子明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王阿娉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