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察执字第1348-1号
申请执行人:孙中华,男,1978年9月8日出生,汉族,河南淮阳人,住察县城镇。
被执行人:代再兵,男,1977年2月23日出生,汉族,重庆市武隆县人,住本县纳达齐牛录乡。本院在执行孙中华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代再兵(2015)察民初字第665号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代再兵本案所涉案款3970元,拒不偿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冻结、拨被执行人代再兵在中国工商银行察布查尔县支行账户内的存款3970元。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李红卫
代理
审判员 阿 君
代理
审判员 李麟善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书 记 员 刘 源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