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豫1221执203号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公司渑池县支行。法定代表人赵冬梅,该支行行长。被执行人李伟峰,男,1974年2月5日生,汉族。、被执行人张七景,女,1974年5月16日生,汉族。本院在执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公司渑池县支行申请执行李伟峰、张七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暂无可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申请撤销对本次执行程序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2015)渑民金初字第3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赵小锁
审判员 贾俊峰
审判员 李遂学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郭庆华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