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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榕行初字第91号

福建远大船业有限公司与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政府行政强制一审行政判决书

法院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2-25
公开日期
2016-12-31
所属地区
福建省福州市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福建远大船业有限公司,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政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0年)》:第二条第一款,第四条,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