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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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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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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璧县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6-02-25
- 公开日期
- 2016-08-11
- 所属地区
- 灵璧县
- 案件类型
-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 一审
- 案由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当事人
- 张甫星,冯乐英,朱玉红,张某甲,灵璧县冯庙镇卫生院,徐州市中心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