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鲁0612执143号本院在执行曲芳与慕熙考抚养费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慕熙考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慕熙考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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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芳与慕熙考抚养费纠纷执行决定书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鲁0612执143号本院在执行曲芳与慕熙考抚养费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慕熙考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慕熙考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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