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云0111执保169号
申请人:张继军,男,1953年12月12日生,汉族,住昆明市五华区。
被
申请人:云南红满天下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街道办事处中闸社区向化****。
法定代表人:李家峰。
被
申请人:昆明厚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高路新域盛景花园******/div>
法定代表人:保松云。
被
申请人:李立新,男,1968年7月29日生,汉族,住,住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div>申请人张继军与被申请人云南红满天下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厚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李立新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人张继军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云南红满天下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厚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李立新所有的价值为105400元的财产进行保全,申请人对此提供了相应担保。经审查,
本院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云南红满天下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厚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李立新所有的价值为105400元的财产。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郭 虹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肖武仕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