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豫0105民初字第6223号原告赵翠霞,男,汉族,1988年6月2日出生,住山东省阳谷县。委托代理人郭阔,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被告郑州市大乘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诸葛嘉阳。本院在审理原告赵翠霞诉被告郑州市大乘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原告赵翠霞未按法律规定缴纳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赵翠霞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焦玉娟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翟晨慧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