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呈执字第1128号申请执行人平华良,男,1975年12月18日生,汉族,云南省曲靖市人。被执行人蔡国坤,男,1978年10月3日生,汉族,云南省曲靖市人。被执行人中国铁建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令健。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平华良与被执行人蔡国坤、中国铁建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蔡国坤、中国铁建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已全部履行了义务,全案已经执行完毕。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5)呈执字第1128号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何明华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施 敏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