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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豫16民终500号

赵文权与郸城县蚕种场、刘士峰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2-22
公开日期
2016-07-03
所属地区
河南省周口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
赵文权,郸城县蚕种场,刘士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裁判文书全文

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豫16民终500号上诉人(原审原告)赵文权。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郸城县蚕种场。法定代表人孙大伟,该场场长。委托代理人邢涛,系该郸城县蚕种场副场长。被告刘士峰。委托代理人杨春华、张灿(实习律师),河南洺水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上诉人赵文权因与被上诉人郸城县蚕种场、刘士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郸城县人民法院(2015)郸民初字第128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上诉人赵文权、被上诉人郸城县蚕种场的委托代理人邢涛、被上诉人刘士峰及其委托代理人杨春华、张灿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查明,赵文权租赁郸城县蚕种场仓库4间,2013年下半年至2014年上半年期间预交租金10000元,经场长授权委托代理人刘德鹏收取赵文权租金。赵文权在使用期间,以仓库房顶漏水严重,让郸城县蚕种场修理房顶,修好房顶签合同付清租赁款。郸城县蚕种场以赵文权不交纳下余租金,与其解除合同,将该争议的仓库4间又租赁给刘士峰。赵文权以维修仓库花去部分费用要求赔偿未果,发生纠纷。另查明郸城县蚕种场仓库对外租赁签订的租赁合同为:仓库4间,面积约240平方米,租金每月平方米2.50元,一次性交纳三年租赁费21500元,以后每三年一次性交纳租赁费。原审法院认为,赵文权租赁郸城县蚕种场仓库4间,2013年下半年至2014年上半年期间预交租金10000元的事实清楚,赵文权与郸城县蚕种场之间租赁关系合法有效。郸城县蚕种场将仓库4间交付赵文权使用,赵文权应当按照约定支付郸城县蚕种场租金。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本案中,赵文权与郸城县蚕种场没有采取书面租赁合同,且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根据《合同法》规定,应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郸城县蚕种场与赵文权解除合同,转租给刘士峰并无过错。赵文权租赁郸城县蚕种场仓库4间使用时间自2014年至起诉之日2015年06月23日,租金已超过预交租金10000元,对赵文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第二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判决:驳回赵文权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赵文权负担。赵文权不服原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归还蚕种场4间仓库的使用权,赔偿因刘士峰霸占侵权造成的损失,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赵文权的上诉理由为:2013年上半年租赁郸城县蚕种场仓库4间,赵文权已经交过租赁定金1万元。后因房顶漏水,赵文权向场长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刘德鹏反映,让蚕种场修理房顶,修好后付清租赁款。之后赵文权着手维修工作,砍砖头付费2000多元,进一车细沙200元。因至今蚕种场未修房顶,所以合同余款未付。现仓库被刘士峰及其外甥三次砸锁强行霸占使用,实属侵权,请求依法支持诉请。赵文权当庭提交书面材料,对上诉理由补充如下:1、因漏水,赵文权租赁的仓库一直没有实际投入使用,租赁合同也没有解除;2、郸城县蚕种场2012年对32间仓库进行统一修缮后对外出租,租期三年,4间一套租金21600元。该租赁方案是集体研究结果,不是刘士峰所说的刘德鹏擅自决定;3、刘士峰对第7栋仓库其中一间在1994年至2012年享有合法使用权,在2012年郸城县蚕种场统一对外出租后,其使用权自动消失,现在属于强占侵权;4、刘士峰没有交款,没有租赁合同,应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郸城县蚕种场答辩称:对赵文权上诉不发表意见。刘士峰答辩称:1、原审对于赵文权承租郸城县蚕种场仓库系不定期租赁的认定事实清楚,赵文权使用的期限远超其所交1万元租金所能够使用的期间,且赵文权没有再交纳租金,其租赁合同已经解除;2、赵文权上诉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其主张刘士峰侵权不能成立。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院

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审一致。

本院认为:赵文权没有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没有实际使用涉案的四间郸城县蚕种场的仓库,也没有证据证明刘士峰对其租赁的仓库实施了砸锁等侵权行为。同时赵文权没有与郸城县蚕种场签订书面合同,因此对赵文权的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处适当,应予维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赵文权承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朱新章

审判员  沈华秋

审判员  曹春萍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王永波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