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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鄂蔡甸执字第856号

汪涣林、黄峰、黄丽与武汉启泰物流有限公司、吴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件执行结束通知书

法院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2-22
公开日期
2016-04-20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案 件 执 行 结 束 通 知 书(2015)鄂蔡甸执字第856号汪涣林、黄峰、黄丽:武汉启泰物流有限公司、吴军:关于申请执行人汪涣林、黄峰、黄丽与被执行人武汉启泰物流有限公司、吴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鄂蔡甸侏民初字第0016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汪涣林、黄峰、黄丽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5年12月14日立案执行。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武汉启泰物流有限公司、吴军已履行完全部义务。故该案执行结束。特此通知。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