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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京0102民初2550号

吕方与当代中国出版社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2-22
公开日期
2016-03-15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当事人
吕方,当代中国出版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判文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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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京0102民初2550号原告吕方,女,1960年11月15日出生。委托代理人章彦奇,北京安之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侯建江。被告当代中国出版社,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旌永里*号。法定代表人曹宏举,社长。本院受理原告吕方诉被告当代中国出版社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吕方于2016年2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吕方撤诉申请未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吕方撤回对被告当代中国出版社的起诉。案件���理费五十元,减半收取二十五元,由原告吕方负担(已交纳)。

审判员  温同奇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张 杉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