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冀0682执12号申请执行人锁军校。被执行人张忠平。被执行人李腾龙。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锁军校与被执行人张忠平、李腾龙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忠平、李腾龙已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定州市人民法院(2014)定民初字第3184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审判长 王晓丽
审判员 杨亚飞
审判员 李 郁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崔会军 关注微信公众号“”
锁军校与张忠平、李腾龙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执行裁定书
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冀0682执12号申请执行人锁军校。被执行人张忠平。被执行人李腾龙。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锁军校与被执行人张忠平、李腾龙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忠平、李腾龙已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定州市人民法院(2014)定民初字第3184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审判长 王晓丽
审判员 杨亚飞
审判员 李 郁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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