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豫0523民初337号原告乔某某,男,1987年10月28日出生,汉族。被告王某某,女,成年,汉族。本院在审理原告乔某某诉被告王某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中,因原告乔某某经本院通知不预交诉讼费,也未向本院申请缓交,故本案应按撤诉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屈克勇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高 静 更多数据:
乔某某诉王某某婚约财产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豫0523民初337号原告乔某某,男,1987年10月28日出生,汉族。被告王某某,女,成年,汉族。本院在审理原告乔某某诉被告王某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中,因原告乔某某经本院通知不预交诉讼费,也未向本院申请缓交,故本案应按撤诉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屈克勇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高 静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