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1202执字第89号蒋爱文、邓三萍:怀化市大汉置业有限公司:我院于2016年1月15日受理申请执行人蒋爱文、邓三萍与被执行人怀化市大汉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怀化市大汉置业有限公司已经履行完毕,申请人蒋爱文、邓三萍同意结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怀鹤民一初字第861号民事判决和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怀中民一终字第221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