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津0102民初722号原告周立民。被告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本院在审理原告周立民诉被告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裁定如下:准原告撤回起诉
代理
审判员 王 辉
二〇一六年二月���九日
书 记 员 杨文浩 来自
周立民诉被告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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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津0102民初722号原告周立民。被告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本院在审理原告周立民诉被告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裁定如下:准原告撤回起诉
代理
审判员 王 辉
二〇一六年二月���九日
书 记 员 杨文浩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