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皖1282执51号
申请执行人:牛振,男,汉族。
被执行人:王俊影,女,汉族。本院在执行牛振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王俊影离婚一案中,已强制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2012)界民一初字00828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王 歌
审 判 员 应学华
代理
审判员 刘 虎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九日
书 记 员 刘丽波 微信公众号“”
牛振申请执行王俊影一案执行裁定书
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皖1282执51号
申请执行人:牛振,男,汉族。
被执行人:王俊影,女,汉族。本院在执行牛振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王俊影离婚一案中,已强制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2012)界民一初字00828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王 歌
审 判 员 应学华
代理
审判员 刘 虎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九日
书 记 员 刘丽波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