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粤0511刑初99号公诉机关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某,男,广东省惠来县人,汉族,文化程度初中,户籍所在地广东省惠来县鳌江镇东岱管区新北,住汕头市金平区,身份证编号:×××4217。因本案于2015年9月1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5日被逮捕,同年10月22日被取保候审。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以汕金检刑诉(2016)5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某犯赌博罪,于2016年2月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审查后,于2016年2月4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16年2月1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林敏超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以营利为目的,于2015年3月初开始利用手机短信或微信接受他人投注六合彩外围码,期间收受参赌人员吴某、林某、杨某等人的投注额共计约人民币54000元,其中参赌人员吴某的投注总额约为人民币30000多元、林某投注总额为人民币4000元,杨某投注总额为人民币20000元,后被告人李某与上述参赌人员在市区东厦路玉兰园53幢楼下马路边或汕头市金平区岐山木薯路8号木薯汽修厂交接赌款。据被告人李某供述,其收受上述参赌人员的投注后再投注于后庄庄卫义(在逃),并从中抽水牟利投注额的百分之十作为报酬,共计抽水牟利人民币5450元。另查明:参赌人员吴某、林某、杨某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上述事实,被告人李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证人吴某、林某、杨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公安机关出具的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发破案经过、办案说明、搜查笔录、行政拘留决定书、扣押清单、发还清单、身份证明材料,通话记录,被告人李某的供述,抓获地点、交接赌款地点、参赌人员、投注单、投注信息截图等相关照片经被告人李某辨认无误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赌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院予以确认。被告人李某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多人进行赌博,赌资数额合计54000元,其行为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已构成赌博罪,依法应予处罚。鉴于被告人李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自愿预交罚金,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一)、(二)项的规定,
判决如下:被告人李某犯赌博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员 许雪玲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九日
书记员 郑 丹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