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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赣开刑初字第116号

揭天羽开设赌场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2-18
公开日期
2016-12-28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开设赌场
当事人
揭天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全文

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赣开刑初字第116号公诉机关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揭天羽,曾用名揭秀发,绰号“龅牙”,男,1982年4月26日出生于江西省宁都县,汉族,小学文化,务工,家住江西省宁都县。因犯贩卖毒品罪、故意伤害罪,于2006年6月13日被宁都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一万元,于2008年6月26日刑满释放;因吸食毒品,于2010年7月15日被东莞市公安局石龙分局西湖派出所决定对其强制隔离戒毒二年。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3年11月1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3日被取保候审,2014年4月18日被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网上追逃,同年9月11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同日被取保候审,于2016年2月1日经本院决定被执行逮捕。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赣开检刑诉(2015)9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揭天羽犯开设赌场罪,于2015年11月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孙建鑫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揭天羽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11月13日14时许,被告人揭天羽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边镇宋城路帝怡江景3栋5单元509室开设赌场,缴获赌资548175元(该款已由公安机关没收)。赌博以“扣豆子”的形式进行,大部分赌客由被告人揭天羽拉拢,由赖某1、黄某1等人采取轮流坐庄的方式参与赌博,夏某负责扣豆子、刘某1负责收钱,被告人揭天羽从庄家中抽取5%的利润,共获利2万元,其中1万元赌博输了,剩余1万元已被公安机关收缴。2014年3月18日,被告人揭天羽与王某1(因开设赌场罪已判刑)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江国际酒店3121房间开设赌场,现场扣押赌资达1852164(该款已由公安机关没收)。赌博以“扣豆子”的形式进行,大部分宁都赌客由被告人揭天羽拉拢,小部分赌客由王某1拉拢,二人商议一开始赌博只抽取房费等开支,当赌场内赌博人员及赌资达到一定数量后则开始抽头渔利,所得钱款由庄家与赌场老板三七分,庄家得七,赌场老板得三。被告人揭天羽以300元/天的工资雇佣汤某(因开设赌场罪已判刑)在赌场内打杂,负责买水、开门等。2014年9月11日,被告人揭天羽向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投案自首。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揭天羽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依法应予惩处。针对上述指控,公诉人提供了相应的证据。

被告人揭天羽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持异议,认为其没有获利2万元,获利2万元是公安人员诱导其这样供述的;赌客只叫了两个,其他不是其本人叫去的;本人只是参与了赌博,聚众赌博,没有开设赌场。

经审理查明,2013年11月13日14时许,被告人揭天羽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边镇宋城路帝怡江景3栋5单元509室开设赌场,被告公安机关查获,缴获赌资548175元(该款已由公安机关没收)。赌博以“扣豆子”的形式进行,大部分赌客由被告人揭天羽拉拢,由赖某1、黄某1等人采取轮流坐庄的方式参与赌博,夏某负责扣豆子、刘某1负责收钱,被告人揭天羽从庄家中抽取5%的利润,共获利2万元,其中1万元赌博输了,剩余1万元已被公安机关收缴。2014年3月18日,被告人揭天羽与王某1(因开设赌场罪已判刑)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江国际酒店3121房间开设赌场,被告公安机关查获,查获现场扣押赌资达1852164(该款已由公安机关没收)。赌博以“扣豆子”的形式进行,大部分宁都赌客由被告人揭天羽拉拢,小部分赌客由王某1拉拢,二人商议一开始赌博只抽取房费等开支,当赌场内赌博人员及赌资达到一定数量后则开始抽头渔利,所得钱款由庄家与赌场老板三七分成,庄家得七成,赌场老板得三成。被告人揭天羽以300元/天的工资雇佣汤某(因开设赌场罪已判刑)在赌场内打杂,负责买水、开门等。2014年9月11日,被告人揭天羽向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投案自首。证实上述事实的证据有:共同证据:被告人揭天羽常住人口信息及前科证明证实:①被告人揭天羽于1982年4月26日出生,案发时已达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②因犯贩卖毒品罪、故意伤害罪,于2006年6月13日被宁都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一万元,2008年6月26日刑满释放;③因吸食毒品,于2010年7月15日被东莞市公安局石龙分局西湖派出所决定对其强制隔离戒毒二年;④因涉嫌开始赌场罪,于2014年4月18日被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网上追逃。2、归案经过二份证实:2014年9月11日9时许,被告人揭天羽前往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刑侦大队自首。

一、2013年11月13日帝怡江景3栋5单元509房间开设赌场证据:(一)物证1、感冒灵药片陆盒;2、下注纸壹张;3、筷子贰根;4、茶杯壹个。(二)书证1、受案登记表证实:2013年11月13日15时20分许,湖边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在赣州开发区湖边镇帝怡江景3栋5单元509房内有人赌博,随后湖边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前往,在现场查获一赌博窝点,现场抓获37人。扣押清单,呈请没收违法所得报告书,江西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证明:①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现场持有人赌资及无人认领赌资,共计没收548175元违法所得。②扣押感冒灵药片陆盒;下注纸壹张;筷子贰根;茶杯壹个。(三)勘验笔录1、现场勘查方位示意图;2、现场照片;证实:案发地点及现场情况。(四)证人证言1、证人赖某1的证言:2013年11月13日,我在帝怡江景3栋5单元509室以抠豆子的方式赌博,我昨天也在这里赌博,就是庄家拿出一定的庄钱做庄,是使用一把药丸有几百颗做豆子,用一瓷器茶杯一盖,然后用筷子把药丸4个4个一拨,拨到最后剩几个就是几个,其他参赌人员可以下注押最后的个数,押中了就赢,没压中就庄家赢。闲家押多大庄家赔多大,每盘下注最少500元,押中一个数的赔率1赔3,押两个数押中其中一个的赔率1赔1,闲家赢了钱只能拿回95%回去,庄家会扣5%下来。赌场是“暴牙”也就是揭天羽开的,但是房子是杨某2的。证人刘某1的证言:2013年11月12日和13日两天,我和黄某1、夏某一起在赣州市西河大桥附近的一个小区5楼一房间内以扣豆子的方式参与赌博,大概有20多个宁都人。扣豆子就是庄家随机的把所谓的豆子,也就是感冒灵药丸倒在一个青瓷茶杯里,然后扣在桌面上,扣好了后,闲家就在一个纸板上下注,纸板上写有1、2、3、4四个数字,闲家可以任意买一个数字或两个数字,买定之后,庄家就开始把杯子拿起来,用竹棍四个四个的把豆子往外拨,剩下最后不多于四颗的时候,就开始兑奖,剩下几颗豆子,就是押中了的人的钱,押两个数字的就是一赔一,押一个数字的就是一赔三,坐庄的和闲家的下注没有固定的上限和下限,闲家赢了钱就要抽5%,然后这个钱由庄家收,之后再给现场的负责人。3、证人黄某1的证言:与证人刘某1证言基本一致,另证实是杨某2和“暴牙”(揭天羽)提供的场所,是暴牙开设的赌场,因为暴牙会在现场抽水也是暴牙负责,每一把结算的时候,都会从赢了钱的闲家的金额里面抽出5%的提成作为场子的费用。抽水的钱一半给暴牙,一半给庄家,我包里也有竹筷和几瓶药但是没有用到。4、证人夏某的证言:与证人刘某1证言基本一致,另证实现场抽水的是暴牙(揭天羽),是从闲家里面抽,按照5%的盈利抽,比如闲家赢了1000元,暴牙就从里面抽50元,然后分一半也就是25元给坐庄的人,如果坐庄的人赢了,那么就不抽水,黄某1也带了竹筷和几瓶药但是没有用到,11月12日黄某1坐庄,我负责帮他抠豆子,刘某1负责提包收钱,后来陆陆续续来了很多人。证人宋某的证言:与证人刘某1证言基本一致,另证实揭天羽系赌博的组织者,房子是杨某2的,赌场现场有人抽水,是庄家负责抽,按照闲家赢钱的5%抽。6、证人彭某1的证言:与证人刘某1证言基本一致,另证实组织大家来参赌的是暴牙(揭天羽),房子是杨某2提供的。7、证人冯某、彭某2、邹某、刘某2、曾某1、陈某1、李某、曾某2、赖某2、卢某、杨某1、曾某3、黄某2、何某、陈某2、廖某、曾某4、汪某1、陈某3、丁某的证言:与证人刘某1证言基本一致,皆证实位于赣州开发区帝怡江景3栋5单元509房间是赌场的事实。8、证人杨某2的证言:证实:从2013年11月11日下午3点左右,揭天羽借用自己的房屋也就是赣州开发区帝怡江景3栋5单元509室,使用抠豆子的方式在家里聚众赌博。(五)被告人揭天羽供述与辩解2013年11月12日11点,我打电话给杨某2说想借他的房子来打麻将,他答应了,之后我们就在赣州开发区湖边镇帝怡江景3栋5单元509室那抠豆子。也就是庄家拿出一定的钱做庄,至少要5万元,使用一把药丸用一个瓷杯盖着,然后用筷子把药丸4个4个一拨,拨到最后只剩余1-4个就知道结果,押中的就赢,没有押中就是庄家赢,每次下注都是庄家自己先说最多可以压多少钱,一般就是几千至一万不等,押中就是1赔3,但是赌客一般是2个2个的结果压。赌博中就是闲家赢了要扣5%的钱给庄家,庄家赢了钱之后我会吃点红,就是从中得点好处,如果庄家输了就不用给,吃红没有固定的比例,一般都是4、5千,也有庄家会给1万,关键要看庄家大方还是小气,我总共得到了2万元,其中一万赌博输掉了,被抓的时候身上还有1万。赌博用的桌子是杨某2家的麻将桌,赌博用的筷子、茶杯和“豆子”也就是重感冒灵药丸,是老江湖也就是黄某1他们带来的,押注用的纸板是我做的。

二、2014年3月18日开设赌场的证据(一)书证1、受案登记表证实:2014年3月18日14时左右,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接线报称锦江国际酒店3121房间内有大量人员聚集赌博,现场赌资巨大,遂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抓捕,现场抓获工作人员王某1、汤某、夏某、赌徒及围观人员等35人,缴获赌资约200万余元。临时住宿登记表、房号和房价更换单及酒店消费明细报告证实:2014年3月17日、18日赣州开发区锦江国际酒店4124、3121房间以汤某名字开房。3、刑事判决书一份证实:①王某1因犯开设赌场罪,于2014年8月28日被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0元;②汤某因犯开设赌场罪,于2014年8月28日被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0元;4、扣押物品清单,呈请没收违法所得报告书,江西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证明:①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现场赌资2009187元,并没收了1852164元违法所得。②扣押对讲机三个,对讲机充电器贰个,小茶杯一个,汽车一辆(以上物品在王某1、汤某开设赌场案中移交至赣州经开区人民法院)。(二)现场勘查笔录及现场照片1、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及方位示意图;2、现场照片;证明:案发现场情况。(三)证人证言1、证人王某1的证言:2014年3月18日下午两点左右,“龅牙”打电话给我让我去锦江国际酒店喝茶,然后我接到徐某电话,就叫他也一起去了锦江国际酒店3121房间,到那下午2点半左右。在锦江酒店大厅刚好看到王某2在那喝茶,他说有赌博就叫他,后来我就打电话给了王某2。进入房间我看到有一张赌桌,围了很多人,一个人在那里坐庄,旁边有一人在找数,赌桌上大概有20几万元,下注赌钱的有7、8个人,其他人都在围观,“龅牙”也站在赌桌旁边看。我去赌场是想去搞场子,想在那里抽水,“龅牙”打电话让我过去也是这个意思。“龅牙”跟我说看看能不能策划开个场子,挣点钱,赌博的方式就是放一堆重感冒灵在边上,中间放上一张纸,上面写有1、2、3、4可以押的门子,然后拿了一个茶杯随意的盖一些重感冒灵片移到中间,等这些赌博的人押好注后就打开杯子,4个一组数这些感冒灵片,看最后剩下多少个感冒灵,如果剩下的重感冒灵片数和这些赌博的人押的数字相同,那就庄家赔钱,闲家如果押了1,押了1000元,那庄家就赔3000元,赔率是一比三,如果闲家押单双,赔率就是一比一,押一千赔一千,但是这些钱还有扣除抽水的钱。我们商量庄家抽水的钱三七分成,庄家得七成,我们开场子的得三成,我们是打算这样搞,但是那个时候还没有开始抽水。这个赌场是“龅牙”开起来的,这个房间不是“龅牙”开的就是“龅牙”叫别人开的,赌场的工具都是赌客自带的,感冒灵片、竹片及被子是房间里面拿的,赌场有水提供,这个都是“龅牙”弄好的,赌场支出由赢家给房费,房费拿出来是给“龅牙”,然后还会多给2千或3千。赌客大部分都是“龅牙”或是“龅牙”的朋友叫去的,里面大部分是宁都人。2、证人汤某的证言:揭天羽拿了汤某的身份证在锦江开了个房间,拉人赌博。赌场是揭天羽开的,其帮忙买东西、开开门打打杂,每天劳务费300元。赌场的水是揭天羽叫汤某买的。揭天羽会抽水。3、证人夏某的证言:2014年3月18日,在开发区锦江酒店北区三楼的一个房间,在赌场帮庄家扣豆子。赌博的方式就是总共有1、2、3、4四个数字,庄家先拿一堆重感冒灵片,用杯子盖住一部分,等人下注后,开杯,4颗4颗的数,最后剩下1就开1,剩下2就开2,剩下3就开3,剩下4就开4,下注的人押中了数字就是赢了,没有就是输了,下注的人押一个数字,中了就是庄家一赔三;下注的人押二个数字,中了庄家就是一赔一;下注的人押三个数字,庄家就赔三分之一。里面的人都是押一千以上,一般押一、二万,没有上限,赌场里看到一个宁都人在抽水,庄家和开赌场的人不是同一伙人。4、证人邱某的证言:证实:锦江国际酒店3121房间是赌场,其帮忙找数并参与了赌博,夏某在赌场帮庄家“扣豆子”。5、证人徐某的证言:证实:锦江国际酒店3121房间是赌场,王某1打电话叫去赌场并参与了赌博,“扣豆子”的是一个戴眼镜的男子,赌徒押一万六以下(不含一万六)每把不抽水,一万六以上到两万就是每把抽水一千,到了两万以上就是按百分之五的比例抽水。6、证人杨某3的证言:证实:锦江国际酒店3121房间是赌场,夏某在赌场内“扣豆子”,邱某收钱付钱。邱某边上有个人,提着一个印有锦江酒店的纸袋子,每一把收、赔钱之后,邱某会给他几百元钱放到这个纸袋子里。赌场抽5%的水钱。7、证人连某的证言:证实:锦江国际酒店3121房间是赌场,庄家是一个戴眼镜的,年纪大约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一个付钱赔钱的是一个瘦瘦的二十多岁样子的男子。8、证人王某2的证言:证实:锦江国际酒店3121房间是赌场,王某1打电话叫他去赌博,赌场是“龅牙”(揭天羽)和“华仔”(王某1)开的,并且他俩负责提供矿泉水、香烟和抽水,抽水比例是百分之五。揭天羽和王某1站在庄家旁边,放了个纸壳箱在那抽水,谁赢了就抽5%。9、证人刘某3的证言:证实:锦江国际酒店3121房间是赌场,赌场的老板是“华仔”(王某1),主要负责联系赌徒和抽水,一个戴眼镜的男子在赌场内坐庄、“扣豆子”。10、证人彭某3、汪某2、罗某、施某、刘某4、陈某4、汪某3、易某、武某、曾某5、黄某3、郭某等皆证实位于赣州开发区锦江国际酒店3121房间是赌场的事实。(四)被告人揭天羽供述和辩解2014年3、4月份左右,具体时间我记不清楚了,我在锦江国际大酒店开设赌场,房间的位置在三楼的电梯往右走,一直走到最后尽头的那个房间。赌场是和一个外号叫华仔的一起开的,华仔说他输了很多钱,想赚钱,开个场子给他们赌博,从中抽水,叫我凑点钱,房间是我叫汤某去开的,钱是我出的。赌博的方式是扣豆子,具体的赌法就是庄家先用一个瓷杯子把桌上的一堆感冒灵先盖住,盖住后开始下注,赌桌上放一张纸,上面写好1、2、3、4四个门子,玩家就可以拿钱押这些门子,最多可以押三个门子,大家押好后,庄家打开杯子,用竹签把里面的药片4个一次次分开,分到最后桌上剩下多少个感冒灵片就对应哪个门子赢,我们从庄家最终赢的钱里面拿出5%,我和华仔按出钱的比例来分。押钱的话,里面最低的是押500元左右,但是大部分还是按千来押的。赌博的工具是他们自己带来的,里面赌博的人是华仔联系的。上述证据均经当庭质证,证据之间能相互印证,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揭天羽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所犯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揭天羽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判决如下:被告人揭天羽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揭天羽的刑期自2016年2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书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长  陈佳煜

人民陪审员  邬元沛

人民陪审员  周黎生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八日代理

书记员  何 婷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