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商执字第577号申请执行人方正秀,女。申请执行人高云,女。申请执行人高敏,女。被执行人盛永福,男。被执行人张永珍,女。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方正秀、高云、高敏与被执行人盛永福、张永珍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执行(2009)信中法民终字第516号民事判决案。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杨传国执行员 吴功明执行员 余小舟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八日
书记员 李孟华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