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怀执字第1097-2号
申请执行人:陈东率,男,1966年8月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怀远县。
被执行人:王利奎,男,1978年2月3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怀远县。申请执行人陈东率与被执行人王利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因被执行人难以查找,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5)怀民一初字第01842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许业明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八日
书记员 孙兴丽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