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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海执字第2319号

王彩平与被执行人王文敏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海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2-18
公开日期
2016-02-26
所属地区
海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王彩平,王文敏

裁判文书全文

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5)海执字第2319号

申请执行人:王彩平

被执行人:王文敏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彩平与被执行人王文敏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王文敏在接到执行通知书后,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王文敏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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