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滑法执字第840号申请人申志深,男,1988年9月22日生。被执行人李振行,男,1980年12月2日生。本院在执行申志深申请李振行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申志深自愿撤回执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5)滑白民初字第63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杜建清
审判员 索忠伟
审判员 杨建峰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八日
书记员 靳 超
申志深申请执行李振行劳务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滑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滑法执字第840号申请人申志深,男,1988年9月22日生。被执行人李振行,男,1980年12月2日生。本院在执行申志深申请李振行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申志深自愿撤回执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5)滑白民初字第63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杜建清
审判员 索忠伟
审判员 杨建峰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八日
书记员 靳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