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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法执字第863号

新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刘桂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新化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2-17
公开日期
2016-10-17
所属地区
新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新化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5)新法执字第863号新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本院执行的新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刘桂梅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

审判员  刘益明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七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