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苏0114民初582号本院2016年1月28日对原告夏某诉被告钱某抚养纠纷一案裁定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
裁定如下:原判裁定中第一页第九行中“原告夏某诉被告钱某抚养费纠纷一案”更正为:原告夏某诉被告钱某抚养纠纷一案。
审 判 员 徐闽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七日见习
书记员 陈燕 微信公众号“”
原告夏某与被告钱某抚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苏0114民初582号本院2016年1月28日对原告夏某诉被告钱某抚养纠纷一案裁定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
裁定如下:原判裁定中第一页第九行中“原告夏某诉被告钱某抚养费纠纷一案”更正为:原告夏某诉被告钱某抚养纠纷一案。
审 判 员 徐闽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七日见习
书记员 陈燕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