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无棣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1623执26号申请执行人王某。被执行人邵某。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邵建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标的350元及财物一宗,现因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无棣县人民法院(2015)棣民初字第931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魏金泉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七日
书记员 张玉龙 来源:
王某与邵某婚姻家庭纠纷执行裁定书
山东省无棣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1623执26号申请执行人王某。被执行人邵某。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邵建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标的350元及财物一宗,现因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无棣县人民法院(2015)棣民初字第931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魏金泉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七日
书记员 张玉龙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