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会同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5)会法执字第172号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湖南省楚集建设工程公司与被执行人锦屏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合同纠纷一案,通过强制执行被执行人锦屏县交通运输局按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现通知如下:湖南省会同县人民法院(2013)会民一初字第380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七日 来自:
湖南省楚集建设工程公司与锦屏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执行结案通知书
湖南省会同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5)会法执字第172号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湖南省楚集建设工程公司与被执行人锦屏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合同纠纷一案,通过强制执行被执行人锦屏县交通运输局按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现通知如下:湖南省会同县人民法院(2013)会民一初字第380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七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