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丽莲执民字第3375号申请执行人汤徐弘,1987年1月11日出生,住丽水市莲都区。申请执行人杨丽苓,1967年8月3日出生,住缙云县。申请执行人蒋伟,1956年9月14日出生,住缙云县。申请执行人胡燕,1972年12月18日出生,住四川省邻水县。申请执行人王君玲,1988年2月25日出生,住丽水市莲都区。申请执行人朱俊亮,1964年11月2日出生,住丽水市莲都区。申请执行人杜上升,1987年11月8日出生,住缙云县。申请执行人雷汉才,1961年8月30日出生,住云和县。申请执行人杜晓建,1982年5月29日出生,住缙云县。申请执行人范洪浩,1982年11月5日出生,住江苏省沭阳县。申请执行人高军强,1981年10月26日出生,住丽水市莲都区。申请执行人连周伟,1982年12月8日出生,住龙泉市。被执行人浙江星球棋牌有限公司,住所地丽水市莲都区开发路88号,组织机构代码:70474793-8。法定代表人郑秀贵。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汤徐弘、杨丽苓、蒋伟、胡燕、王君玲、朱俊亮、杜上升、雷汉才、杜晓建、范洪浩、高军强、连周伟与被执行人浙江星球棋牌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浙江星球棋牌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各大银行存款余额无执行价值;在浙江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查到被执行人名下车牌号为浙K×××××江淮牌轻型厢式货车已经注销;在浙江省工商局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在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被执行人所有的坐落于丽水市莲都区天宁工业区开发路88号房地产抵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莲都支行,本院(2014)丽莲执民字第2908号案件已对该房地产及被执行人的部分动产一并查封处置,本案参与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中止丽水市莲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莲劳人仲案字[2015]第307-318号仲裁调解书的执行。在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 行 长 宋云生执 行 员 付巍巍执 行 员 蓝天辰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七日代
书记员 何腾昊合议庭评议笔录评议时间: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七日上午评议地点:执行二局办公室合议庭组成人员:宋云生、付巍巍、蓝天辰
书记员:何腾昊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