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虎民初字第02577-1号原告黄玉坤。委托代理人季兵,江苏拙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刘莎,江苏拙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林振行。本院在审理原告黄玉坤与被告林振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告林振行无法通过直接、邮寄或其他方式送达,需公告送达,故本案应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 游进国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七日
书记员 周美芳 微信公众号“”
黄玉坤与林振行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虎民初字第02577-1号原告黄玉坤。委托代理人季兵,江苏拙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刘莎,江苏拙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林振行。本院在审理原告黄玉坤与被告林振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告林振行无法通过直接、邮寄或其他方式送达,需公告送达,故本案应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 游进国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七日
书记员 周美芳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