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苏0831执267号杨登华:你申请执行江苏东联电缆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141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义务,执行费50元由被执行人江苏东联电缆有限公司缴纳。至此,你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5)金民初字第01815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四日
杨登华与江苏东联电缆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执行裁定书
金湖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苏0831执267号杨登华:你申请执行江苏东联电缆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141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义务,执行费50元由被执行人江苏东联电缆有限公司缴纳。至此,你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5)金民初字第01815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