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清涧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清法执字第00286号申请执行人徐某,男,1974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被执行人榆林某某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康某某,该公司经理。本院在执行徐某与榆林某某商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申请人提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清涧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清民初字第00413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高祖庆
审判员 张怀平
审判员 刘海方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四日
书记员 刘 佳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