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皖0124执18号被执行人储修林,男,1970年1月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金寨县梅山镇新楼村新庄民组,公民身份号码××。本院在执行李志杰与储修林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储修林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储修林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