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吉0881民初10号原告汪艳芝,女,1966年出生,地址:吉林省洮南市。被告郑晓娇,女,地址:吉林省洮南市。本院在审理汪艳芝诉郑晓娇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中,原告汪艳芝于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汪艳芝撤回起诉。
审判员 徐俊生
二〇一六年二月五日
书记员 贺 群 搜索“”
汪艳芝与郑晓娇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洮南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吉0881民初10号原告汪艳芝,女,1966年出生,地址:吉林省洮南市。被告郑晓娇,女,地址:吉林省洮南市。本院在审理汪艳芝诉郑晓娇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中,原告汪艳芝于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汪艳芝撤回起诉。
审判员 徐俊生
二〇一六年二月五日
书记员 贺 群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