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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皖1204民初59号

天时印刷(深圳)有限公司与谢某、阜阳市中联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审裁定书

法院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2-05
公开日期
2016-12-31
所属地区
阜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运输合同纠纷
当事人
天时印刷(深圳)有限公司,谢某,阜阳市中联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裁判文书全文

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皖1204民初59号

原告:天时印刷(深圳)有限公司

被告:谢某、阜阳市中联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原告天时印刷(深圳)有限公司与谢某、阜阳市中联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转为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审 判 长  徐爱群

审 判 员  刘家友

人民陪审员  宁振南

二〇一六年二月五日

书 记 员  黄发全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