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龙执字第1466号申请执行人郑絜薷,女,1977年5月29日出生,汉族,住厦门市湖里区。被执行人罗群林,男,1977年8月12日出生,汉族,住龙海市。申请执行人郑絜薷与被执行人罗群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查明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又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我院作出的(2014)龙民初字第6368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郑建东
审 判 员 熊雯雯
代理
审判员 林俊杰
二〇一六年二月五日
书 记 员 吴全华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