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龙民初字第2519-1号

漳州千坤塑料有限公司与帝恩美(上海)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厦门海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票据返还请求权纠纷、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龙海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2-05
公开日期
2016-12-26
所属地区
龙海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票据返还请求权纠纷,票据返还请求权纠纷
当事人
漳州千坤塑料有限公司,帝恩美(上海)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厦门海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判文书全文

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龙民初字第2519-1号原告漳州千坤塑料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灿坤工业园C7前半栋。组织机构代码:68750763-2。法定代表人李月云,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林龙欣,福建昕悦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帝恩美(上海)塑料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松江区叶榭车亭公路1769号。法定代表人陈孟江,总经理。被告厦门海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999号之六306室A,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50206200143640。法定代表人林其聪,总经理。被告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组织机构代码:15612918-5。法定代表人林秀成,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黄臻臻,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黄其扬,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三湾路口,组织机构代码:27175284-5。法定代表人林秀成,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黄臻臻,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黄其扬,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机构代码:69898972-9。法定代表人林秀成,执行董事。委托代理人黄臻臻,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黄其扬,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住所地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横山村,组织机构代码:58313507-X。法定代表人林秀成,执行董事。委托代理人黄臻臻,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黄其扬,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本院在审理原告漳州千坤塑料有限公司与被告帝恩美(上海)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厦门海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票据返还请求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以被告帝恩美(上海)塑料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对帝恩美(上海)塑料科技有限公司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对被告帝恩美(上海)塑料科技有限公司起诉的理由不违反法律规定,符合撤回起诉的条件,可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漳州千坤塑料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帝恩美(上海)塑料科技有限公司起诉。

审判长  姚育明

审判员  李以强

审判员  严美玲

二〇一六年二月五日

书记员  黄吴刚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