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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鲁0828执282号

山东省百事特食品有限公司与青岛益恩圣塑胶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金乡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2-04
公开日期
2016-05-06
所属地区
金乡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某甲公司,某乙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

裁判文书全文

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0828执282号申请执行人某甲公司。被执行人某乙公司。本院在执行上列当事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本案应依法裁定执行结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金乡县人民法院(2013)金商初字第63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完毕。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马丰良

二〇一六年二月四日

书记员  闫静华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