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界执字第00705号
申请执行人:张越,女,汉族。
申请执行人:张紫阳,女,汉族。
被执行人:张子亮,男,汉族。本院在执行张越、张紫阳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张子亮健康权纠纷一案中,已强制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2015)界民一初字00128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谢 琪
审 判 员 张贵强
代理
审判员 刘 虎
二〇一六年二月四日
书 记 员 刘丽波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