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鲁1482执12号申请执行人胡彬,女,汉族,住山东省禹城市。被执行人袁明,男,汉族,住山东省禹城市。本院在执行胡彬申请执行袁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5)禹商初字第76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刘祥涛
二〇一六年二月三日
书记员 刘海波 更多数据:
胡彬与袁明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鲁1482执12号申请执行人胡彬,女,汉族,住山东省禹城市。被执行人袁明,男,汉族,住山东省禹城市。本院在执行胡彬申请执行袁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5)禹商初字第76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刘祥涛
二〇一六年二月三日
书记员 刘海波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