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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
- 2月
-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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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
-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6-02-02
- 公开日期
- 2018-03-14
- 所属地区
- 佛山市
- 案件类型
-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 一审
- 案由
- 劳动合同纠纷
- 当事人
- 佛山市高明展业卫浴家具有限公司,李敏红,莫挺华,谭颜清,麦少兰,谢汇生,关伟强,严少英,罗江,邓洁兰,严强冲,何利华,叶刚明,陈桥芬,严润生,严子强,白乾波,夏兴阳,梁小燕,莫金汉,罗志坚,叶彪明,谭乙德,陈玉芬,夏卫清,李金秀,梁鉴元,夏若香,尹胜云,胡敏,王仕明,杨锡生,梁四雄,张妹儿,谢丽华,谢凤云,严仕谦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九十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