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浙0381民初1107号原告钱圣坤。被告姚大丰。本院在审理原告钱圣坤与被告姚大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在指定期限内没有预交诉讼费,且没有提出减、缓、免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审判员 孟海峰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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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圣坤与姚大丰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浙0381民初1107号原告钱圣坤。被告姚大丰。本院在审理原告钱圣坤与被告姚大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在指定期限内没有预交诉讼费,且没有提出减、缓、免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审判员 孟海峰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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